8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简称《意见》),从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等九个方面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2009年出台的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并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抓紧细化政策措施,认真组织贯彻实施。作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主要载体,《意见》确定的多项政策措施涉及交通运输行业。 在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方面,《意见》要求进一步降低过路过桥收费,按照规定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减少普通公路收费站点数量,控制收费公路规模,优化收费公路结构。加大对高速公路收费的监管力度,撤并不合理的收费站点,逐步降低偏高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对已出让经营权的繁忙路段,应根据政府财力状况逐步回购经营权。尽快研究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统筹发展以普通公路为主的体现政府普遍服务的非收费公路和以高速公路为主的收费公路。大力推行不停车收费系统,提高车辆通行效率。抓紧修订完善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规定,规范道路交通管理和超限治理行为。按照依法、高效、环保的原则,研究制定城市配送管理办法,确定城市配送车辆的标准环保车型,全面禁止将客运车辆改装为货运车辆,有效解决城市中转配送难、配送货车停靠难等问题,促进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加快规模化发展。研究调整挂车交强险征收政策,促进甩挂运输发展。 在加快物流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意见》要求认真清理针对物流企业的资质审批项目,逐步减少行政审批。进一步规范交通、公安、环保、质检、消防等方面的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尽快完善物流调查统计和信息管理制度。 在鼓励整合物流设施资源方面,《意见》要求目前只为本行业本系统提供服务的仓储和运输设施,要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开展社会化物流服务。 在推进物流技术创新和应用方面,《意见》要求重点支持货物跟踪定位、无线射频识别、物流信息平台、智能交通、物流管理软件、移动物流信息服务等关键技术攻关。 在优先发展农产品物流业方面,《意见》要求继续严格执行并完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技术手段,提高车辆检测水平和通行效率。发挥供销社和邮政等物流体系在农村的网络优势,积极开展“农资下乡”配送和农产品进城配送服务。